民政民生政策涉及千家万户,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。今年以来,大观区进一步加强领导,创新机制,扩大宣传,强化督查,积极组织资金,严把政策关口,实行规范阳光操作,各项民政社会救助民生工程顺利推进。
一是坚持做好农村低保发放
坚持做到严把“三关”不放。一是坚持严把入户调查关,凡新申请及调整对象我局按不低于30%的比例入户调查;二是坚持严把民主评议关,凡新申请低保对象一律通过民主听证票决,定期审核时所有保障对象一律通过民主听证票决;三是坚持严把公示关,在乡镇(街道)、村(居)实行两榜公示制度,设立举报电话,接受监督举报群众评议,实现“阳光操作”。
坚持做到强化业务审批程序。一是强化审批把关,成立民生工程领导组及低保工作初审小组,具体负责相关工作调度及审核工作,并定期召开低保审批会议,坚持低保动态调整每月集中审批;二是加强业务培训,坚持每季度对全区乡镇民政工作队伍进行业务培训,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贯彻实施;三是严格操作程序,做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着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,打造 “阳光”低保。
坚持做到开展专项治理不松懈。结合我区实际下发《大观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》,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、“拆户保”“违规保”等问题,实现精准认定,精准救助,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,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工作长效机制,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,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。
坚持做到保障标准大提高。自今年7月1日起,农村低保保障标准(城乡统筹)由585元/月/人提高到628元/月/人。实现了农村低保应保尽保,保障标准大幅度提高。1-9月份,农村低保共保障8620人次,发放资金301.16万元。
二是健全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机制
制定《大观区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》,根据办法对我区现有的农村特困人员进行一次重新认定,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退出,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保障,做到应保尽保,应救尽救,切实维护特困人员的利益。7月份起,分散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经费按650元/月打卡发放到人,集中供养人员经费按650元/月拨入敬老院账户,保障了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。我局投入资金5.58万元,为特困人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住院保险。目前我区有农村特困人员212人,其中,集中供养人员54人,分散供养人员158人。资金发放由区财政涉农资金平台统一支付,今年共发放五保资金112.57万元。
建立健全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,建立了全市农村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录。建立健全农村敬老院日常管理运营和财务支出管理制度,各敬老院均成立院务委员会,实现机构有序规范运行。与海军安庆医院和安庆三院签字订医疗合作协议,五保对象就医实行绿色通道。
三是加大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力度
大观区进一步规范化乡镇(街道)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建设。区民政局为每个救助点统一制作了规章制度并上墙,对救助点台账、工作日志,资料等进行了统一规范,还统一印制了联系卡发放,方便群众联系。
建立联动巡查机制,与市救助站、派出所等部门共同做好日常救助工作。积极开展“寒冬送温暖”和“夏季送清凉”专项救助行动,行动期间,共救助帮扶流浪乞讨人员47人次。开展流浪乞讨人员返乡稳定工作,确保回乡人员不重复流浪。全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1人,支出各类救助资金3.1万元。
四是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
按照“孤儿利益最大化”的要求,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保障率达到100%,实现应保尽保。区民政局按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050元标准对13名孤儿及困境儿童保障其基本生活,共发放保障资金12.29万元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申请、审核和审批,并完善孤儿保障对象基础信息档案,及时将保障对象信息资料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,实行动态管理。
五是困难残疾人应补尽补
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补贴发放范围,补贴保障率达到100%。实行严格动态管理,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新增纳入,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核销退出。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基础档案资料,做到一人一档、乡有档案、区有名册,资料齐全完整。全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人次,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83.58万元;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次,累计发放补贴资金83.75万元。
文章来源:《大观》 网址: http://www.dgqks.cn/zonghexinwen/2020/1017/69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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